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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“流氓协议”引发网络热议,经济学家管

IT之家 4 月 19 日消息?近日,罗永浩发文称自己曾被逼签署流氓协议,引起网络热议。今日,经济学家管清友在社交平台发文声援罗永浩。

管清友表示,总归来说,罗永浩和那位投资人的事情,并不难厘清,一些结论是很明显的。这或是大部分网友都站在罗永浩这一边,同时那位投资人及其机构至今也不站出来“认领”当事人的原因。创投的圈子并不大,投资机构如此对待创业者,也很是令人大跌眼镜。

投资机构自己心里面也清楚,投出去 100 家,有几家成功的就能抹平那些失败的投资。所以风险投资,盈和亏都是常事,而不是完全将风险转嫁给创始人。如果是这样,这门生意基本上就是稳赚不赔,甚至比放贷更可怕一件事,公司上市了可以赚很多倍,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还能拿回本金和利息。

IT之家获悉,4 月 15 日,罗永浩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再被强制执行,称自己为也许是史上能量最正、心态最阳光的创业失败者和顽固还债者。

罗永浩称,近期即将发生的一起锤子科技相关的法院强制执行,来自锤子科技的某一个投资者。该机构在 2017 年锤子科技的融资过程中,在所有其他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,恶意拒绝签字,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际,乘人之危,逼迫我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。作为锤子科技的创始人,为了给公司续命,其最后不得不签署了这份流氓协议。

以下是管清友微博全文:

声援罗永浩:被逼签“对赌协议”不合情不合理

最近“罗永浩被逼签流氓协议”的话题登上热搜,他发长文痛斥锤子科技的一个“不良投资者”。与以往的热度不同,罗永浩这一次引发的争议更值得好好的思考创业这件事。

总归来说,罗永浩和那位投资人的事情,并不难厘清,一些结论是很明显的。这或是大部分网友都站在罗永浩这一边,同时那位投资人及其机构至今也不站出来“认领”当事人的原因。创投的圈子并不大,投资机构如此对待创业者,也很是令人大跌眼镜。

创业界流传着一个笑话:你在市场上看到的 10 家创业公司,有 11 家会失败。因为其中还会有接着失败的连续创业者。环顾中国现在的互联网大佬,有几个是一次性就创业成功的?而我们最终看见的成功案例只是被放大,那些更大部分的失败者都不为人知罢了,这就是幸存者偏差。

投资机构自己心里面也清楚,投出去 100 家,有几家成功的就能抹平那些失败的投资。所以风险投资,盈和亏都是常事,而不是完全将风险转嫁给创始人。如果是这样,这门生意基本上就是稳赚不赔,甚至比放贷更可怕一件事,公司上市了可以赚很多倍,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还能拿回本金和利息。

我们常说,资本是逐利的,但天底下确实很少见这样的“好事”?而锤子科技的这个投资人也是锤子科技本身也是股东之一,和罗永浩都应该为公司的“生死”和盈亏负责。资本本身是偏中性的,背后终归逃不过人心。

一般来说,第一轮投资前,有的投资机构会跟创始人签署回购协议,有的不会。这样看双方的力量对比。投资方团队也许会觉得很冤,因为这是他们的规定程序、规定动作,但这种所谓的套路实在是该改一改了。对赌协议叫什么股权投资?不就是变现债权吗?

在新一轮资金进来时,以签署回购协议作为条件,才签字让新资金进来,这是鲜有的。显然这是逼迫创始人签下“城下之盟”。事件最关键的点在于,作为股东的投资人只求自保,这在道义上显然非常打击创业者或创始人,也对公司之后的发展极为不利。从这个角度上说,“资本是无情的”,还掐住了一个公司的生死穴位。

而创始人显然陷入了两难境地,要么公司很快完蛋,要么自己以后可能会偿还这些钱。罗永浩显然会选择先保住公司,这也是几年后老罗有些悲壮英雄主义色彩,在全网监督下还债的由来。在罗永浩那一轮融资期间,我曾和其他几位朋友一起和他吃过饭,也听他讲过他的设想以及对于资本的无奈。

到底是否存在“逼迫”行为?从法律角度上讲投资人并没有采用非法手段或者人身胁迫,它是合法的,也是被法院认可和判定的。但从道德上,确实是“乘人之危”,不合理也不合情。这是明显的一个结论。

近年来,国家也在鼓励年轻人创业,曾几何时创业风潮涌起,北京中关村大街还升级为了“创新创业街”。但是,缺乏经验的初创者会踩坑,比如罗永浩和投资人这起事件中的签署回购协议和无限连带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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